从支付角度来看,董筱磊认为,银行和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是趋同化的。“银行也把场景服务变得更多,收费不断地往下降;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开始少量收费。未来市场作用会使得双方形成一个收费均衡点,业务模式也会越来越相似。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银行相比短板是比较多的,因为毕竟第三方支付是小额零售,是作为支付补充这么一个定位的,大额支付包括企业性支付主要还是通过银行来做的。所以从支付角度来讲,只是在小额零星的支付领域二者会越来越像,从更大范围来看,银行比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是有明显的优势的。”
就在国庆节假期中,央行对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布了最严政策,而这项新政特别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约束。据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同时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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