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电子商务须与品牌建设相互融合

http://www.smzswang.com时间:2012-07-16 13:37来源:和讯科技



    如同承保和投资是保险公司利润的两个“驱动轮”一般,方兴未艾的保险电子商务若想要开拓一片蓝海,就难免要借势于保险公司品牌和口碑的“东风”。

    果真很矫情么?不妨先对比一下两种方式再做结论。在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中,无论是营销员还是中介机构,都是保险公司主动出击寻找客户,把保险产品“卖”给客户。而在新兴的保险电子商务领域中,消费者只需要动动手指或打个电话就可以轻松“买”到保险产品,而“买”的前提是,这名客户已经有购买保险的意向并对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公司品牌有一定的认知甚至是认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卖”和一“买”之间的变换,恰是保险电子商务与保险公司品牌建设之间相得益彰的关键所在。换句话说,在保险电子商务领域,保险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消费者之间口口相传的美誉,将成为决定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关键因素。

    长期以来,中国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在品牌和口碑建设方面都未予以足够重视,除了几家老牌公司相对比较重视形象宣传外,大多数小公司或迫于资金实力、或由于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多数保险公司并不为大众所熟识,消费者很难凭借对品牌的认知、信任和忠诚主动登录到其官网门户寻找自己需要的产品。不仅如此,保险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为了揽到业务,部分公司的部分人员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正如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所言,“这些问题在不断地侵蚀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今,保险电子商务为保险业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和一种有价值的交互式交流工具。在这个较高水平的信息服务平台上,不仅需要信息技术部门的“深耕细作”,更需要品牌建设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精心呵护。保险电子商务与品牌建设两者之间不能“各说各话”,要相互融合才能相得益彰,只有品牌建设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凭借其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主动登陆网络或者打电话购买保险产品,技术部门的一切努力才算没有白费,保险电子商务才能真正成为公司保费和利润的“驱动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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