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科技综合报道】据美国科技网站CNET 6月21日报道,原告方哈根斯•贝尔曼(Hagens Berman)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从周二起苹果公司将以Store Credit(存入用户购买电子书的帐户里)或支票形式向其iBooks电子书用户赔付他们两倍的损失,共计4亿美元(约26.34亿元)。此外,还要赔付给涉及此案的33个州2000万美元(约1.31亿元)并支付相关法律费用3000万美元(1.98亿元)。
把时针拨回到2010年,当时苹果公司为进军电子书市场,与竞争对手亚马逊抗衡,秘密与多家出版商签署了电子书定价协议。2011年8月,苹果公司受到指控,与五家出版公司合谋,恶意提高电子书价格,打压对手亚马逊,损害用户利益。
原本在亚马逊上卖9.99美元(约65.8元)的电子书涨到了12.99美元(约85.5元)或14.99美元(约98.7元)。五家出版公司包括阿歇特出版集团美国公司、哈泼-柯林斯公司、麦克米伦出版公司、企鹅出版集团美国公司与西蒙-舒斯特出版公司。这迫使亚马逊以及其他一些小公司都不得不屈服,已经严重违反了反托拉斯法,侵害了公众的利益。该事一出,立刻引起了公众的愤慨,苹果公司差点成为全民公敌,股票价格大跌,这无疑是苹果公司历史上最愚蠢的决策之一。
2013年7月,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裁定,苹果公司与五家出版商合谋抬高电子书价格,苹果公司需要向消费者赔偿并付清其代理律师费,共计4.5亿美元。尽管苹果公司态度强硬、不服判决并多次上诉,但均被驳回。(实习编译:姚金芳 审稿:李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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