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讯,无棣李女士在某手机卖场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标称300万像素的手机拍照效果却比同事买的另一品牌的手机差很多,商家解释说拍照效果有差别是因为另一品牌的手机拍照效果失真。
10月16日,李女士在无棣县城某手机卖场以13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商家还赠送了一个电饭锅。第二天早晨上班后,李女士发现同事小王也买了一部新手机,两人就一起拿着各自的手机互相拍照玩。可拍了几张照片后,小李发现,同事小王的手机拍照的效果要比自己的清晰,可是小王的手机像素也是300万,两人的手机价格只差100来快,只是手机品牌不一样而已。看着同事小王的手机拍出来的照片清晰好看,小李打算把自己新买的手机退掉再买一部和小王一模一样的手机。
下班后,李女士叫着同事小王一起去和她退手机。到了手机卖场,李女士和卖家说明了原由,并用自己的手机和小王的手机当场拍照给卖家看。看着两张效果差距明显的照片,卖家告诉李女士,小王的手机照相的效果有些失真,比本人好看,而自己品牌的手机照相的效果要真实很多,和本人差不多。
听了卖家的解释,李女士有点哭笑不得。李女士表示,自己不想要这个效果“真实”的手机了,想退货。卖家表示,手机质量没问题,不能退货。李女士和卖家理论半天,卖家始终不同意退货。
10月18日,李女士投诉到无棣消协分会。消协认为小李的手机尚在退货期内,卖家应该无理由退货。经调解,卖家给小李退货并返还小李购机款1350元,小李将赠品电饭锅退还卖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数码招商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