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考虑到一些平台的相当一部分收入也是来自游戏,则游戏公司占到将近一半的比重。游戏、生活服务、安全又可以归为消费者直接付费服务,这类公司占到全部公司的2/3,而在PC互联网最先成熟的是企业付费服务,比如广告等。
不过,福布斯中文版并没有对这30家公司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排序,而且采用了收入而非净利润指标来定义赚钱能力,这是考虑到了这个行业仍然处于急剧变化之中,相关数据瞬息万变,而且过去收入很高的公司可能并不意味着未来仍然能保持这一势头。
福布斯中文版认为,对于处在目前发展阶段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来说,较高的收入至少表明这些公司暂时找到了行之有效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这比什么都重要。也许最后读者会发现有一些公司同样表现出色,却没有进入推荐名单,没问题,这就是这个行业的特点,很多公司都在埋头赚钱,却不为人知。
福布斯中文版表示,推出这份包括30家公司的名单,是为了证明移动互联网并非如一些人所说的,只是去年刚刚破裂的团购泡沫的翻版,而是可以实实在在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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